虞满山

此人一直在当地过着较为贫困的生活,但好在挺开心的。

我们血浓于血(1)(白嬴)

01
“兄弟,太阳可真是要人命,你不热吗?”
孔雀王朝的保安老王巡逻了一圈,看到那个深灰色西服的男人还是老样子,一声不吭坐在会所后院雕塑旁的台阶上,仿佛生铁浇铸般冷硬,完美和周围环境融为一体,乍一看宛如一个不可撼动的假人。
孔雀王朝是一所高端的综合性娱乐会所,位于西澜市南郊的孔雀岭半山腰,一年会员费就得八十万,用价格过滤了99%的人。保安老王在这里干了三年,也算见遍了形形色色的人,但他还是第一次看见这样生铁般的男人——他浑身都裹在深色西服里,衬衫扣子从第一颗整齐扣至最后一颗,领口处还牢牢束着一条银色缎面领带,在三十八度天气里未出一滴汗,甚至还能隐约看见他身上冒出的丝丝缕缕寒气。
男人维持着姿势不变,忽视了老王的搭话。
但老王并不气馁,他就算无人回应也能一人滔滔不绝说上三个小时,所以他继续搭话:“刚和你一起进来的人是嬴政吗,他可是咱们孔雀王朝的太子爷!”
男人的头以微不可查的幅度朝这边拧了一点,老王敏锐捕捉到了,是以受到鼓舞,继续滔滔不绝:“你怎么不和他一块儿进去?你知道这位太子爷每次来咱们这儿是干什么吗,哈哈哈那可真是皇帝般的享受,会所里最漂亮的姑娘和最标志的小伙,都是咱们太子爷先尝……你都和他一起来想必也是他心腹了,你进去起码也能捡个漏吧哈哈哈……”
男人猛地扭头直视老王,漆黑的瞳子乍一看还是毫无波动,但老王却感到了骤然席遍全身的冷意,仿佛被死神凝视。他往后退了一步,牙齿打着战:“你这是什么眼神儿,这可不是我说的,你去打听打听,整个孔雀王朝谁不知道?”
男人突然站了起来,大步朝孔雀王朝那座气势恢宏的仿古建筑物里走去,他携着一股寒流走远后,老王才逐渐感受到盛夏时分的三十八度热浪。
02
嬴政此时正在会所三楼的总统包间里看世界杯。
旁边有一个清秀纤细的男孩儿正给他用一把香风阵阵的扇子扇风——虽然中央空调将温度控制在完美的二十八度,但并不妨碍嬴政陶醉于香风中,空调可不会吹出带着熏香的风,空调也没有男孩白皙的手臂和柔软的笑容。
是以,虽然嬴政支持的德国队处于败势,他的心情也还是不错的。
并且,当门被暴力踢开,并冲进来一个黑黝黝的人影时,嬴政也还没有很生气。
清秀少年娇呼一声倒在嬴政怀里。
嬴政伸手安抚性抚向少年后颈,看似随意,但少年知道,他的后颈牢牢被那只手捏着,他感到了尖锐的疼,但他不敢有任何动作,也不敢多说任何话——嬴政可以宠着他,但却像宠一只乖巧的猫或者听话的狗,一旦他不宠你了,没有人会操心畜牲的下场。
嬴政眯着眼睛看向门口的人。
门口的男人一进来,室内温度似乎降了五度有余。
“是白起啊。”嬴政紧绷的身体放松,少年感觉到后颈的压力骤然消失,冷汗已经遍布了他全身,又被门口男人带进来的寒意逼迫,一层一层粘在了他身上,仿佛被毒蛇的眼瞳注视。
“你喜欢看球赛么?”嬴政问。
白起没有说话,只是死死盯着他。
嬴政“呵”笑了声,扭头看向怀里的少年:“你喜欢看么?”
“阿政喜欢我就喜欢。”少年巧笑嫣然,一派天真烂漫,仿佛嬴政是他的天地,是他的主宰,是他一切是非喜恶的标杆。
嬴政很享受这种感觉。
确切的说,他很享受掌控一切的感觉。
他不仅是秦氏集团掌权者芈月唯一的儿子,他还凭借自己的能力创造了孔雀王朝,他是含着金汤匙而生的天之骄子,他也是靠自己拼搏出天地的孤胆英雄。
他没有弱点。
他微笑着看向白起,手一下一下抚摸着少年的后颈。
白起面无表情走来,一把提起了少年扔出了门外,然后“砰”一声关上了门。
嬴政的好心情终于被破坏了。
当他听到“咔嚓”一声门被反锁的声音时,他已经可以被称为“震怒”了。
“只有我不知道。”白起的声音仿佛在冰水里浸过,一寸一寸抚过嬴政裸露在外的皮肤,让他甚至起了一层鸡皮疙瘩。
“什么不知道?”嬴政蹙起了眉,从沙发上撑起身体。
白起几个大步便站在了沙发旁,一手撑着沙发背,俯下了上半身:“你在这里干什么,只有我不知道么?”
嬴政终于意识到他在说什么了,他“啪”靠回了沙发上,神情慵懒勾起了唇角:“你也想试试么?”
嬴政一直没有告诉过任何人,他有点害怕白起。
因为他觉得白起才是真正没有弱点的人。
白起没有喜悲,没有好恶,白起不辨是非,不问缘由。
他是他最忠诚的下属,他是他最好用的副手,他是他一把所向披靡的利刃,他可以为他斩杀一切来敌,他愿意为他扫平任何障碍。
但是每一把武器都是双刃,永远有一面朝向自己。
那一面,就是白起悬于嬴政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。
如果白起想试一试,嬴政很愿意成全他,因为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,无论是为了情或者为了欲,都有可能成为白起的弱点。
他享受着掌控一切的感觉,包括白起的弱点。
03
嬴政七岁时,偶然间得知了他本该有一位堂兄。
他的祖父有两位儿子,并且祖父在临终前指定大儿子所生的孩子继承自己的商业帝国。
那是一笔普通人终其一生也无法想象的庞大财富,所以也容易滋生普通人无法想象的丑恶。
嬴政的母亲——芈月逼死了他伯父一家,并且囚禁了伯父唯一的儿子,甚至下毒使得那个孩子变成了不良于行的废物。
嬴政走入那座废弃的宅子时,就看到昏暗的房间里,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孩子正匍匐在地上撕咬自己手腕上的血管,浓郁的血腥味,潮湿的发霉味,甚至人体衰败的腐朽味都混合在一起,让一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都有些却步。
那个孩子听到脚步声,抬起了头。
那是嬴政第一次见到白起。
他是鞋不沾尘的商业帝国未来继承人,他正因为饥饿而在泥地里吮吸自己的血液。
自那一眼以后,嬴政经常会梦到白起。
肮脏的屋子、昏暗的光线、孱弱的孩童、染血的嘴唇、尖利的牙齿、漆黑的眼瞳,以及孩童的眼神宛如妖魔。
再次见到白起已是很多年后,他已长大成人,并且着手建立自己的王朝,启程的那一日,他母亲说要送给他一个礼物。
那个礼物就是白起。
一个有着坚硬躯壳和冷酷面容的白起,一个变得不再是白起的白起,一个甚至连人都不是的白起。
所以他有点害怕白起。
所以他才渴望寻找到白起的弱点。
所以他才喜欢皮肤柔软,笑容天真的男孩子。
所以,当白起俯下身体,用坚硬的胸膛紧贴着他的胸膛,用铁一般的双臂禁锢住他的身体,用冰冷的嘴唇贴上他的脖子时,他真正感觉到了恐惧。
他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个黑暗屋子,白起的牙齿,白起的鲜血,白起的如妖魔般的眼神,逐一万花筒般在他眼前翻滚。
他感觉到白起的牙尖贴着他的脖子,从喉结辗转到颈侧,然后牙尖嵌入了他的皮肤,他听到了血液涌出的声音,也听到了白起吞咽的声音,但奇怪的是,疼痛感并不强烈。
失血让他感到了寒冷。
但他与白起皮肤接触的地方温度却越来越高,甚至有点烫手。
他的视线有点恍惚,但他清楚地明白自己在做什么,他将腰带里藏着的折叠刀送入白起腹部时,他的意识比平时还要清醒,他甚至感到了一种残酷的兴奋。
白起缓缓抬起头,那双非人的眼瞳里流露出一丝近乎悲哀的神情,然后握住了他握刀的手,一种强势而不可抗拒的力量使得他的手缓缓后退,刀一寸一寸离开了白起的身体。
没有血流出,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。
他们身上都是血,但显然是他自己的。
“阿政你忘了么?”白起的声音甚至有点温柔,“我不是人,而是魔道制造出来的怪物。”
嬴政一手摁住了脖子上的伤口,血已经不再流出,伤口并不深,失血量也在他可承受的范围内。
奇怪的是,恐惧感已经从他心里消失了。
“你要杀了我吗?夺回属于你的一切?”他平静问。
白起笑了,在他冷硬如覆了面具般的脸上,笑容如夏天的浮冰般飘渺虚幻,他说:“阿政,我怎么会杀你呢,我们血脉相连,我们血浓于血啊。”
“我是你的。”
“所以你——也是我的。”

——
应该还没完,本来想开车,应当会再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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